欢迎您访问【企贝网】公司转让|注册公司|代理记账服务平台 !   充值/开通VIP卡     手机版 手机版    返回首页

注册登录 搜公司

您当前位置:企贝网找公司列表北京 北京市 朝阳区公司转让中国字头企业转让

【转让编号23259】转让:中国字头企业转让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6点      浏览量:417 次浏览
收藏 举报
转让价:免费转让
收购公司就来企贝网,买卖双方直接联系,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公司工商信息
  • 公司名称:中国字头企业转让
  •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元
  • 成立时间:1998-09-14
  • 注册地址:北京 北京市 朝阳区
  • 经营范围:
公司税务信息
  • 税务类型:小规模
  • 报税情况:正常
  • 普通发票类型:999999 元版
  • 普通发票单次可领份数:未填写
公司银行信息
  • 银行对公户:已开通对公户
  • 开户行名称:
  • 对公户是否正常:正常
  • 有无网银:已开通网银
  • 流水情况:
卖家转让说明
  • 卖家说明: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6、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7、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1)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2)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8、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9、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 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10、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1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12、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13、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14、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15、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公司图片:
平台提示: 以上信息均由卖家自行发布,发布的时间越近电话准确率越高哦!交易前请仔细确定公司状态,谨防上当受骗!

卖家信息

联系人:张
查看卖家电话
注:请充值后点击【查看卖家电话】联系!
 本公司卖点
  • 公司名称:中国字头企业转让
  • 银行名称:
  • 卖家说明: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6、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7、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1)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2)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8、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9、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 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10、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1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12、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13、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14、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15、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删除信息

删除本条信息
注:为避免多个买家购买本公司,您可删除本条信息!
  • 本地代理公司推荐
X
本次查看需要8枚企贝币或者开通VIP查看,当前剩余0
提示: 该公司近期不怎么活跃哦!
X
本次删除需要8枚企贝币,当前剩余0
提示: 该公司近期不怎么活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