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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外税筹策划案例
  • 发布时间:2020-12-09 09:58    浏览量:483 次浏览
  • 服务区域:  广东省 深圳市 福田区
  • 服务项目:
  • 发布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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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外税筹策划案例-企贝网

  • 税务筹划在当代西方国家早已普及。通常是指纳税人凭籍律师、会计师、税务专家的精心安排与方案设计,减少或免除依照一般交易方案必须产生的税负。成功的税务筹划能使纳税人大大降低交易成本,然后随着反避税的逐步深化,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变得尤为重要,特别是筹划人对税务、法律的精通程度已成为影响税务筹划成功与否的关键。本文撷取海外几宗典型筹划案例,以求掀开税务筹划神秘面纱的一角,供大家借鉴。 IBC v. Duke of Westminster(1936) 基本案情:Westminster依税务律师筹划,与雇员签定合同,其中约定以非工资形式支付给雇员某笔款项。 英国税务局认为:以非工资形式支付的该笔款项在法形式上虽非为工资,但实质上就是工资,相关税收因此不能以非工资对待征税。 英国上议院判定:英国税务局的主张属“类推征税”,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且将当事人自己确定的法律权利与义务置之不顾。 评析:英国上议院Westminster判决确立了著名的Westminster税收原则。该项原则在英国近半个世纪的税收历史上扮演了主要角色。本案得以成功筹划的主要原因在于筹划人良好的运用了“税收不能类推”的基本法律原则。同时,筹划人进行设计的交易(纳税人的合同)亦切实存在,并非虚构。换言之,交易形式的细微变化(非工资)不影响交易的实质及双方因此确立的权利义务。由于交易本身是出于当事人真是的意思表示,“征税不能类推”,税收法定主义得以被完全适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英美法倡导的“契约自由”,在英美法哲学中占据了如何重要的地位。英国上议院也据此确立了著名的Westminster税收原则。该项原则在英国近半个世纪的税收历史上扮演了主要角色。 IRC v. Ramsay (1982) 基本案情:纳税人Ramsay公司出售其农场获得资本收益,按英国税法该收益应缴纳资本利得税。为避免缴纳该笔税收,Ramsay公司聘请律师设计了制造成本损失,从而抵销该笔收益的避税计划。按照避税计划,Ramsay公司购买Caithmead公司股票,同一天又向该公司贷款两笔,金额一样,利率均为11%,双方约定贷款条件为:Ramsay公司有权减少其中一笔贷款的利率,并把减少的利率加到另一笔贷款上。贷款数日后,Ramsay公司行使合同权利,将一笔贷款的利率减为0,同时将另一笔贷款的利率增为22%。同一天,Ramsay公司将后笔贷款之债权出售获利,依英国税法,该债权证书出售所获收益免缴资本所得税。一周后,Caithmead公司将前笔贷款归还Ramsay公司。由于上述贷款交易,Caithmead公司股价下跌,Ramsay公司抛售该公司股票因此受损,损失与出售债权凭证收益相等。Ramsay公司认为其出售Caithmead公司股票所受损失能地销其出售农场所获收益,因此免于缴纳资本所得税。 英国上议院认为:Ramsay公司出售贷款债权证书获益,与因此引起的估价下跌遭受损失,貌似两个各为独立的交易行为,实质上是以避税为唯一目的的设计的整体交易。经过上述系列交易后,Ramsay的经济效果,财务效果其实绕回原地,与交易前并无区别。Ramsay既未获利亦未受损。系列交易唯一可能之结果是将最后步骤,抛售股票产生之损失抵销出售农场的资本收益,从而免除资本所得税。这种“环形交易”除避税外,无其他商业目的,因此Ramsay公司的股票损失不可用以抵销出售农场所获资本收益。 评析:Ramsay案例筹划失败,实则是虚伪表示规则适用范围扩大的结果。对纳税人的各个独立交易,英国法院一改以往分别审查、割裂对待的做法,而是结合整体交易的目的与后果,综合审查。本案所涉各交易步骤,单独看来,均未构成虚伪表示。但因各独立交易组合而成的整体交易,既无商业目的,又无商业合理性,反而产生了避税结果。这种类型的交易违背了法律意旨,不能也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中也可以认识到,交易有无商业目的与商业合理性,亦成为认定交易属“真实意思表示”还是“虚伪表示”的重要依据之一。 Furniss v. Dawson (1984) 基本案情:Dawson意欲将其在Opco公司的股票出售给W.B.公司。如径直出售,Dawson须缴纳资本利得税,于是Dawson采用了专家提供的避税计划,即通过中间公司出售股票给W.B.公司。首先征得W.B.公司同意后,Dawson与离岸公司G.J.进行股权交换,Dawson以其在Opco公司的股份换取G.J.公司的全部股份。同一天,G.J.公司将换取的Opco公司股票出售给W.B.公司。按英国税法,Dawson股权交换无资本利得,G.J.公司出售股票亦不致Dawson负担资本利得税。只有当Dawson出售G.J.公司股票时应缴纳资本利得税。Dawson公司避税计划的结果首先是延期纳税。 英国法院认为:Dawson通过股权交换形式全资拥有 税务筹划在当代西方国家早已普及。 通常是指纳税人凭籍律师、会计师、税务专家的精心安排与方案设计,减少或免除依照一般交易方案必须产生的税负。 成功的税务筹划能使纳税人大大降低交易成本,然后随着反避税的逐步深化,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变得尤为重要,特别是筹划人对税务、法律的精通程度已成为影响税务筹划成功与否的关键。 本文撷取海外几宗典型筹划案例,以求掀开税务筹划神秘面纱的一角,供大家借鉴。 IBC v. Duke of Westminster(1936) 基本案情:Westminster依税务律师筹划,与雇员签定合同,其中约定以非工资形式支付给雇员某笔款项。 英国税务局认为:以非工资形式支付的该笔款项在法形式上虽非为工资,但实质上就是工资,相关税收因此不能以非工资对待征税。 英国上议院判定:英国税务局的主张属“类推征税”,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且将当事人自己确定的法律权利与义务置之不顾。 评析:英国上议院Westminster判决确立了著名的Westminster税收原则。 该项原则在英国近半个世纪的税收历史上扮演了主要角色。 本案得以成功筹划的主要原因在于筹划人良好的运用了“税收不能类推”的基本法律原则。 同时,筹划人进行设计的交易(纳税人的合同)亦切实存在,并非虚构。 换言之,交易形式的细微变化(非工资)不影响交易的实质及双方因此确立的权利义务。 由于交易本身是出于当事人真是的意思表示,“征税不能类推”,税收法定主义得以被完全适用。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英美法倡导的“契约自由”,在英美法哲学中占据了如何重要的地位。 英国上议院也据此确立了著名的Westminster税收原则。 该项原则在英国近半个世纪的税收历史上扮演了主要角色。 IRC v. Ramsay (1982) 基本案情:纳税人Ramsay公司出售其农场获得资本收益,按英国税法该收益应缴纳资本利得税。 为避免缴纳该笔税收,Ramsay公司聘请律师设计了制造成本损失,从而抵销该笔收益的避税计划。 按照避税计划,Ramsay公司购买Caithmead公司股票,同一天又向该公司贷款两笔,金额一样,利率均为11%,双方约定贷款条件为:Ramsay公司有权减少其中一笔贷款的利率,并把减少的利率加到另一笔贷款上。 贷款数日后,Ramsay公司行使合同权利,将一笔贷款的利率减为0,同时将另一笔贷款的利率增为22%。 同一天,Ramsay公司将后笔贷款之债权出售获利,依英国税法,该债权证书出售所获收益免缴资本所得税。 一周后,Caithmead公司将前笔贷款归还Ramsay公司。 由于上述贷款交易,Caithmead公司股价下跌,Ramsay公司抛售该公司股票因此受损,损失与出售债权凭证收益相等。 Ramsay公司认为其出售Caithmead公司股票所受损失能地销其出售农场所获收益,因此免于缴纳资本所得税。 英国上议院认为:Ramsay公司出售贷款债权证书获益,与因此引起的估价下跌遭受损失,貌似两个各为独立的交易行为,实质上是以避税为唯一目的的设计的整体交易。 经过上述系列交易后,Ramsay的经济效果,财务效果其实绕回原地,与交易前并无区别。 Ramsay既未获利亦未受损。 系列交易唯一可能之结果是将最后步骤,抛售股票产生之损失抵销出售农场的资本收益,从而免除资本所得税。 这种“环形交易”除避税外,无其他商业目的,因此Ramsay公司的股票损失不可用以抵销出售农场所获资本收益。 评析:Ramsay案例筹划失败,实则是虚伪表示规则适用范围扩大的结果。 对纳税人的各个独立交易,英国法院一改以往分别审查、割裂对待的做法,而是结合整体交易的目的与后果,综合审查。 本案所涉各交易步骤,单独看来,均未构成虚伪表示。 但因各独立交易组合而成的整体交易,既无商业目的,又无商业合理性,反而产生了避税结果。 这种类型的交易违背了法律意旨,不能也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从中也可以认识到,交易有无商业目的与商业合理性,亦成为认定交易属“真实意思表示”还是“虚伪表示”的重要依据之一。 基本案情:Dawson意欲将其在Opco公司的股票出售给W.B.公司。 如径直出售,Dawson须缴纳资本利得税,于是Dawson采用了专家提供的避税计划,即通过中间公司出售股票给W.B.公司。 首先征得W.B.公司同意后,Dawson与离岸公司G.J.进行股权交换,Dawson以其在Opco公司的股份换取G.J.公司的全部股份。 同一天,G.J.公司将换取的Opco公司股票出售给W.B.公司。 按英国税法,Dawson股权交换无资本利得,G.J.公司出售股票亦不致Dawson负担资本利得税。 只有当Dawson出售G.J.公司股票时应缴纳资本利得税。 Dawson公司避税计划的结果首先是延期纳税。 英国法院认为:Dawson通过股权交换形式全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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